问题描述:海关向我司发来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对我司近一年的进口的货物因申报日期和进口日期跨月导致的汇率适用不当的情形,进行补征税款,还要求我司补缴滞纳金,请问海关自己汇率适用错误补税时还要我们交滞纳金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但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只有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才能要求缴纳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