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是从事电子产品装配的个体户,前段时间从某加工厂购买了一些电子配件,我自己组装后销售,后来被海关查到,才知道那家工厂是保税加工,向我销售的电子配件也是保税进口的,海关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将我取保,请问我购买了保税进口货物就构成走私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所购买的电子配件是保税进口的,如果您的购买行为构成“购买”间接走私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明知该电子配件是走私进口的,二是向走私行为人直接购买,三是数额较大。此外,如果明知销售工厂擅自销售保税货物而购买,则有可能构成协助走私(走私共犯)。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不具备,则不可能构成走私罪。
延伸阅读: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