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们是广东省内的一家企业,海关对我公司开展稽查后是否都会就稽查报告认定的事实征求我们的意见?我们是否需要反馈意见?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海关只有在发现被稽查人涉嫌违法或少征、漏征税款的,才需要就稽查报告认定的有关事实征求被稽查人的意见。对于海关需要征求被稽查人意见的,被稽查人应当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海关。对于海关向企业征求意见时,企业应积极应对,设置征求意见的程序,是为了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保障其合法权益,因此企业应珍做好准备,充分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