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亲属因为涉及走私固体废物被抓,但是当时那段时间,实际上很多进口的说是固体废物但并不是,而是全新料,请问能否找当时的下家客户证明销售出去的都是新料呢?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同意。
延伸阅读:
“第五十一条辩护律师向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因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或者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同意。”
“第五十三条本解释第五十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写明需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的内容或者需要调查问题的提纲。
对辩护律师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准许、同意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决定不准许、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