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的亲戚因为帮人带手机到大陆被抓。是找他带手机的货主把他供出来的,但是从来没有被抓过现行,据说也只有货主的指认,和货主的账本。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他带过货的数量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证明案件事实的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没有直接证据的,现有的间接证据必须满足法定的条件才能定案。这些条件包括:证据属实,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更关键的是,必须满足“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的要求。
延伸阅读:
“第一百零五条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