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有一位朋友是船长,受雇于别人驾驶船舶绕关走私白糖,大约有几百吨,请问海关计算税款的时候,是用雇主的购买价格吗,还是用海关自己的价格?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海关计核涉税走私案件偷逃税款的规定,海关计核偷逃税款时首先采用的是成交价格方法,即有实际成交价格并经海关确定的,采用实际成交价格来计算;在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情况下,才依次采用其他价格方法来计核。
延伸阅读:
“第十六条 涉嫌走私的货物能够确定成交价格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
第十七条 涉嫌走私的货物成交价格经审核不能确定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依次以下列价格为基础确定:
(一)海关所掌握的相同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
(二)海关所掌握的类似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
(三)海关所掌握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国际市场的正常成交价格;
(四)国内有资质的价格签证机构评估的涉嫌走私货物的国内市场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税以及进口后的利润和费用后的价格,其中进口后的各项费用和利润综合计算为计税价格的20%,其计算公式为:
(五)涉嫌走私的货物或者相同、类似货物在国内依法拍卖的价格减去拍卖费用后的价格;
(六)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