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上海兰迪海关部最新动态及与海关业务有关的最新资讯
走私案件庭前会议提出管辖权异议有用吗?
发布时间:2019-04-17 12:16:44     浏览:1886次
问题描述:
问题描述:公司涉及走私废物案,法院决定召开庭前会议,公司负责人与律师参与,并当庭提交了庭前会议,想问一下,法院审核后会如何处理?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提出方应当说明理由,法院审查认为成立的,将退回检察院或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不成立,该申请将会被驳回。延伸阅读:“第十一条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提出异议,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
兰迪海关部-:

问题描述:公司涉及走私废物案,法院决定召开庭前会议,公司负责人与律师参与,并当庭提交了庭前会议,想问一下,法院审核后会如何处理?


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提出方应当说明理由,法院审查认为成立的,将退回检察院或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不成立,该申请将会被驳回。




延伸阅读:

第十一条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提出异议,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为本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依法驳回异议。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