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最近了解到国家发布了一些关于进口货物关税、增值税,还有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新政策,请问这些关于进出口关税的税率的设置以及适用是哪个部门的权限?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规定关税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作为本条例的组成部分。因此,关税税率的设置与适用的权限属于国务院。
延伸阅读:
“第三条 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以下简称《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规定关税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作为本条例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国务院设立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税则》和《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的调整和解释,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决定实行暂定税率的货物、税率和期限;决定关税配额税率;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以及决定实施其他关税措施;决定特殊情况下税率的适用,以及履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