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有一位朋友因参与一个走私粮食的案件,被指从边境的非设关地进口,再用汽车拉走给货主,请问这个从非设关地进口货物就一定是走私吗?在处理上是否与设关地相同的标准?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就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一、非设关地是指没有设立海关的进出境地点;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三、在处理上(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与对于设关地走私行为的处理适用相同的标准。
延伸阅读:
“第七条 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一)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