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公司涉及走私犯罪,经理被抓,我们在庭上提出其具有自首情节,现证据中有一份他的到案经过,但对他不是非常有利,请问一下法院会如何审查他的自首材料?
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查的自首证据材料,应当包括被告人投案经过、有罪供述以及能够证明其投案情况的其他材料。
延伸阅读:
“七、 关于自首、立功证据材料的审查
人民法院审查的自首证据材料,应当包括被告人投案经过、有罪供述以及能够证明其投案情况的其他材料。投案经过的内容一般应包括被告人投案时间、地点、方式等。证据材料应加盖接受被告人投案的单位的印章,并有接受人员签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