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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红油如何定罪量刑?
发布时间:2019-07-30 11:27:42     浏览:3346次
问题描述:
问题描述:您好,听说最近海关最近查了很多走私红油的案子,我朋友也因为帮人运输红油牵连到其中,不知道对于走私红油会如何定罪量刑?谢谢。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首先,对于红油走私应定性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次,作为一项涉税走私犯罪,其具体的涉税额决定基本量刑幅度。当然,对于你朋友而言,帮人运输是否构成走私犯罪的共犯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延伸阅读:“第十六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
兰迪海关部-:

问题描述:您好,听说最近海关最近查了很多走私红油的案子,我朋友也因为帮人运输红油牵连到其中,不知道对于走私红油会如何定罪量刑?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首先,对于红油走私应定性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次,作为一项涉税走私犯罪,其具体的涉税额决定基本量刑幅度。当然,对于你朋友而言,帮人运输是否构成走私犯罪的共犯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延伸阅读:

第十六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偷逃应缴税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偷逃应缴税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的;

(三)为实施走私犯罪,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四)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走私的;

(五)聚众阻挠缉私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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