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9〕36号)规定,在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和汽车)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该公告附件所列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列表额度,其他参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