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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邮递方式走私奶粉进境偷逃了什么税款?
发布时间:2020-07-02 11:21:39     浏览:1890次
问题描述:
兰迪海关部-韩逸航:

问题描述:您好,我同学的亲戚是帮人做清关的,最近因涉嫌走私被海关刑事立案,据了解,他就是接受货主的委托代理以邮递的方式将奶粉运到国内,然后货主再将这些奶粉进行销售,想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偷逃了什么税款?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您所述,你同学的亲戚将本应以货物的方式申报进口伪报成以邮递物品的方式申报进境,两者之间存在的税差就是偷逃的应缴税款。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韩逸航/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行政争议解决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韩逸航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2210422888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海关行政争议解决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等。
海南大学 法律硕士
山东财经大学 法学学士
深圳兰迪优秀青年律师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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