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因经营跨境电商过程中一些操作被认定为走私,现在缉私局出了核税证明书,说是按照一般贸易货物进口税率计算应缴税款,这样就比跨境电商税率高了很多。请问既然是跨境电商过程的走私,不是应该用跨境电商的税率来计算应缴税款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你所述问题,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来分析。例如,如果涉嫌走私手法是在跨境电商经营过程中,以低报价格的方式偷逃应缴税款,则应当适用跨境电商进口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缴税款,而不应当使用一般贸易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