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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伪报贸易方式走私农产品法院会不会从重处罚?
发布时间:2021-02-26 10:19:22     浏览:1252次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亲戚是做农产品批发的,涉及的货品主要是大米等生活上的农产品,一个礼拜之前因涉嫌走私被刑事拘留,说是涉嫌伪报贸易方式走私农产品,想问一下对于通过伪报贸易方式走私农产品的行为法院会不会从重处罚。
兰迪海关部-韩逸航:


问题描述:您好,我亲戚是做农产品批发的,涉及的货品主要是大米等生活上的农产品,一个礼拜之前因涉嫌走私被刑事拘留,说是涉嫌伪报贸易方式走私农产品,想问一下对于通过伪报贸易方式走私农产品的行为法院会不会从重处罚。

兰迪海关部:您好,伪报贸易方式是一种走私行为方式,农产品是走私对象,其本身都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从重处罚的情节。对于伪报贸易方式走私农产品的行为,根据偷逃税款数额及具体案件所涉及的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进行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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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韩逸航/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行政争议解决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韩逸航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2210422888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海关行政争议解决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等。
海南大学 法律硕士
山东财经大学 法学学士
深圳兰迪优秀青年律师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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