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听说国家出台了政策,取消部分钢铁产品的出口退税,该政策对我司的影响挺大的。我司在4月29日出口了钢铁产品,预计在5月份完成收汇。请问,到时我司还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吗?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如果贵司出口的货物,报关单时间为4月29日,则还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如果报关单上的时间是5月1日之后,则不能享受出口退税。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高级企业合规师。目前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等法律服务。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有效解决途径。
报关单上面有两个日期,一个是申报日期是4月份的,另外一个日期是出口日期,跳到了5月2日,(我们原定船期是4月30日,但是晚开到了5月2日),但是报关是在4月27日就报关了,请问这样可以正常退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