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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配件能否视同自产办理出口退税?
发布时间:2021-05-24 09:40:00     浏览:3201次
问题描述:
您好!我司是一家生产型企业,出口主要设备给境外的客户,但用于日后维修的配件是从其他企业购买的,则外购的配件能否办理出口退税?
兰迪海关部-吴武铃:

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附件四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的条件可视同自产办理出口退税: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设备的货物。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吴武铃/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三证
  • 标签:
  • 视同自产
  •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一、人物简介吴武铃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2011264192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领域为境内外财税法、国际投资与贸易、股权架构设计等。二、教育背景中南大学,会计硕士中南大学,会计学三、执业经验吴武铃为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展开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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