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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时应提供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2021-06-11 12:32:00     浏览:1621次
问题描述:
您好!我司是一家外贸企业,因为个别原因无法办理出口退税,按视同内销处理,那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时应提供什么资料?
兰迪海关部-吴武铃:

外贸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时应提供如下资料:1.《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及申报电子数据;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时提供);3.计提销项税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时提供)。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1.国内采购货物出口转内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2.进口货物出口转内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吴武铃/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三证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一、人物简介吴武铃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2011264192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领域为境内外财税法、国际投资与贸易、股权架构设计等。二、教育背景中南大学,会计硕士中南大学,会计学三、执业经验吴武铃为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展开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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