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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走私罪如何判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1-11-02 22:42:00     浏览:1264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涉嫌伪报贸易方式走私,从广西边境非法进口了几批水果,涉税有300多万元,请问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如何掌握数额的?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为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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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兰迪深圳主任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走私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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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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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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