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
三、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
四、依据以上规定难以确定诉讼代表人的,可以由被告单位委托律师等单位以外的人员作为诉讼代表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千变万化,法条具体适用情形千差万别,如需要法律咨询意见,请联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