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通关监管
上海兰迪海关部最新动态及与海关业务有关的最新资讯
固体废物鉴别复检和首次鉴别不一致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5-19 12:15:00     浏览:1161次
问题描述:
您好,我公司进口的一批化工材料,被海关鉴定为固体废物,我们公司申请了复检,现在复检的结论跟首次鉴定的结论不一样,这样会怎么样?可以以复检的为准吗?
兰迪海关部-费云:

您好,复检鉴别与首次鉴别的结论不一致的,或者相关方(如海关、司法机关、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等)对鉴别结论存在严重分歧的,或者没有合适的鉴别机构进行鉴别的,可向海关总署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意见,海关总署就申请征求生态环境部意见。

生态环境部会同海关总署组织召开专家会议进行研究,专家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应作为最终处理意见,若因客观证据不充分导致专家会议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提出具体的下一步工作要求,如补充分析检测数据等,需要再次召开专家会议的,由生态环境部确定时间和地点。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费云/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费云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深圳兰迪优秀青年律师
·第五批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
·深圳市第六批涉外律师新锐人才 高级企业合规师
中文、英文
电话:18875129023
电子邮箱: yun.fei@landing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