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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样品的鉴别报告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2-05-30 19:21:47  兰国柱     浏览:1327次
问题描述:
我公司从泰国进口一批可作药用的材料,因外观观感较差,进口时海关查验后要求送检。第一次送检被鉴别为固体废物,之后我们认为鉴别机构搞错了,要求重新鉴定。鉴别机构了解情况后不敢重新鉴定,事情就这么拖着,现在等到样品已经过期了,坏了,他们又重新鉴定了,认为还是固体废物,请问拿这样的过期样品鉴别的报告有效吗?
兰迪海关部-:

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是一件严肃的法律活动,其鉴别工作在实体方面应当符合《固体废物鉴别通则》的规定,在程序方面应当符合《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规定。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样品应当是从整批进口货物中抽取,并能完整、真实地展示和反映货物属性特征。

已过期的样品显然是不能反映货物进口时属性特征的。由此可知,你所述的情形,由于其样品不能反应物进口时属性特征,其鉴别结论也是不能对该货物进口时的属性作出准确判断的。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