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保税区是否需要办理两用物项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2-11-21 13:11:34  浏览:1322次
问题描述:
我司客户计划申报进口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进口需要办理两用物项进口许可证,为减轻企业仓储压力,客户计划先将该批货物以保税仓库货物贸易方式进口到保税仓库(该贸易方式进口报关单收发货人和消费使用单位均为保税仓储企业),然后再根据实际产能需求分批以一般贸易方式从保税仓库申报进口。请问进口到保税区是否需要办理两用物项许可证?
兰迪海关部-:
需要。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外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内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无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因此申报商品从境外申报进入到保税区的环节,需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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