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自2023年1月2日起,RCEP将对印度尼西亚生效,海关将接受印度尼西亚签证机构和经核准出口商在1月2日及以后日期签发的RCEP项下有效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29号(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新增事宜的公告) 自2023年1月2日起,《办法》第二条所述的成员方增加印度尼西亚,《办法》第十四条所述的《特别货物清单》增加《出口至印度尼西亚特别货物清单》,输印度尼西亚的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