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国海关在认定偷逃税款时,一般会依照《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在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会依次以不同方法为基础进行确定,分别为:(一)海关所掌握的相同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二)海关所掌握的类似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三)海关所掌握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国际市场的正常成交价格;(四)国内有资质的价格签证机构评估的涉嫌走私货物的国内市场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税以及进口后的利润和费用后的价格其中进口后的各项费用和利润综合计算为计税价格的20%;(五)涉嫌走私的货物或者相同、类似货物在国内依法拍卖的价格减去拍卖费用后的价格;(六)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的价格。
考虑到你设问的条件是不存在相同货物,那么则会依照上述次序,运用其他方法确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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