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依据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22年第7号 ),附件提示税则号列为33041000的唇用化妆品,除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的商品、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且不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的商品,其余清单内的该产品可进口。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