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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设备移作他用以后要补缴税款吗?会处罚吗?
发布时间:2023-06-15 16:29:00     浏览:1363次
问题描述:
你好,海关已经认定我们属于把减免税设备移作他用,说需要补缴税款,这个怎么补缴?补多少呢?还会处罚吗?
兰迪海关部-费云:

你好,减免税设备移作他用,不仅会要求补缴税款,还有可能面临海关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减免税申请人将减免税货物移作他用,需要补缴税款的,补税的完税价格以货物原进口时的完税价格为基础,按照需要补缴税款的时间与监管年限的比例进行折旧计算。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费云/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费云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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