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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成品油可以按照最惠国税率算税吗?
发布时间:2023-06-23 23:41:30     浏览:491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有关走私案件的问题,如果是那种海上走私成品油,已经知道油是哪个地方产的,采用最惠国税率计算可以吗?有依据吗?
兰迪海关部-费云: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打击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活动属于非法的贸易活动,计核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刑事案件的偷逃应缴税额,一律按照成品油的普通税率核定,不适用最惠国税率或者暂定税率。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费云/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 标签:
  • 成品油
  • 走私
  •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费云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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