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上海兰迪海关部最新动态及与海关业务有关的最新资讯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确定为诉讼代表人后,能不能不参加走私案件庭审?
发布时间:2023-08-16 21:57:28     浏览:472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亲戚之前借了我的名字开公司做进出口业务,我担任法定代表人,每个月领取几千块钱报酬。但去年他因为走私涉案了,他让我当公司的诉讼代表人。我当时不好推脱,但我实在不像出席庭审,请问如果到时我不出庭会有风险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你作为单位犯罪中涉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被确定为诉讼代表人,就有义务参加刑事案件庭审。如果不出庭的,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1〕1号)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陆怡坤/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陆怡坤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761
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走私刑事辩护、涉案企业合规。
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广东警官学院 管理学学士
·中国法学会会员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国语、粤语、英文
电话:+86 13527732606
邮箱:yikun.lu@landing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