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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还会征税吗?
发布时间:2023-08-31 11:39:35     浏览:603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没有搞明白,国家对于禁止进出口货物是有明文规定的,怎么有的文件上会说,在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罪之间存在竞合,请问可能有这种竞合吗,难道海关对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还会征税?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您好,国家对于禁止进出口货物有明确的规定,凡是属于禁止进出口货物都不允许进出口,也就不存在进出口税的问题。如果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构成犯罪的,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等相应罪名定性处罚,不可能会出现与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法条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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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兰迪深圳主任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走私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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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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