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所称的这种包税通关方式,可能会有走私风险。在正常情况下,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包括货物的品名、价格、原产地等申报要素。
但是,在实践中,包税通关往往意味着低报价格、伪报品名,进而逃避海关监管、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这种行为会构成《刑法》所规定的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果以重量收费,那么该重量往往是远低于应缴税款的。倘若贵司选用此种模式通关,日后案发,贵司作为货主则有可能被认定为走私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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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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