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加工贸易的单耗应当如实申报、据实核销。加工贸易单耗发生变更的,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经海关批准可以变更单耗。
海关负责审查核实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单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与加工实际相符。如果海关对企业申报单耗的真实性、准确性有疑问的,可以启动单耗质疑程序,制发单耗质疑通知书,要求企业提供书面资料说明申报单耗的真实性。同时,海关也可以单独或者综合使用技术分析、实际测定、成本核算等方法对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单耗进行核定。
海关经过核定发现单耗申报不实的,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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