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竹制品出口要求出口企业办理出境竹制品企业注册登记,根据规定,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厂区清洁卫生、道路及场地地面硬化、无积水;厂区布局合理,原料存放区、生产加工区、包装及成品存放区划分明显;有相对独立的成品存放场所,成品库/区干净卫生,产品堆垛整齐,标识清晰;具备相应的防疫除害处理措施,防疫除害处理能力与出口数量相适应;配备企业培训合格的厂检员,熟悉生产工艺,并能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和自检工作;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制度。
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在线提交或到所在地隶属海关窗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企业厂区平面图及简要说明;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主要原辅料清单、自检自控计划。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出口竹制品应当按照海关监管要求进行检验检疫,提供出境货物电子底账申报单;贸易合同或信用证及发票;装箱单;代理申报委托书;《出境竹木草制品厂检记录单》;进口国有特殊要求或需进行检疫处理等其他资料。海关查验人员依据系统指令要求对出口竹制品开展现场检疫,对货证、外观、产品及其包装材料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害生物或有可疑症状的产品进行取样。检疫合格的竹制品可以出口,检疫不合格的竹制品则需要除害处理或者返工整理,合格后才能出境。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