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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耗臭氧层物质是出口管制的对象吗?
    发布时间:2024-05-15 23:13:18  浏览:184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听说出口制冷剂(消耗臭氧层物质)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请问这个属于出口管制的对象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部分消耗臭氧层物质在出口前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属于国家限制出口的物质。不过,限制出口不能等同于出口管制。根据《出口管制法》第二条第一款,国家对两用物项、军品、核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物项(以下统称管制物项)的出口管制,适用本法。

    由上可知,消耗臭氧层物质并不受到《出口管制法》的规制,其自然不属于出口管制的对象。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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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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