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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复议案件律师可以复制案卷材料吗?
发布时间:2024-06-28 22:42:10     浏览:461次
问题描述:
您好,我本人因为超量携带个人物品被海关罚了,现在想申请复议,请问律师在复议过程中可以复制案卷材料吗?
兰迪海关部-韩逸航:

您好,可以复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查阅、复制行政复议有关材料提供便利,应当设立专门的行政复议接待室或者案卷查阅室,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韩逸航/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行政争议解决部负责人
  • 标签:
  • 行政复议
  • 案卷
  •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韩逸航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2210422888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海关行政争议解决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等。
    海南大学 法律硕士
    山东财经大学 法学学士
    深圳兰迪优秀青年律师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中文、英文
    电话:13352976669
    电子邮箱: yihang.han@landing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