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予以没收,或者责令退回,或者在海关监管下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技术处理。”若您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海关已经没收仿真枪,一般不涉及其他处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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