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司目的地查验尚未查验就将货物销售,已经构成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处置、销售海关监管货物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可以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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