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的货物以贵司的名义出口,一般理解为货物的所有权是贵司,即贵司对外销售货物。税务局系统的有些数据是来源于海关,即根据海关出口数据可知,贵司出口货物的销售规模大于申报税收对应的收入,税务局可能认为贵司存在不如实申报税收的行为。若税务系统出现预警或者他人举报贵司等,则税务人员会要求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申报收入,进而存在补缴所得税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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