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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于商品归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24-08-15 17:00:20     浏览:255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公司这几年出现了几次申报商品编码错误事宜,有的被改单,有的受到处罚,我们想了解,为了不被处罚,顺利通关,如何正确申报商品归类的要素,海关在此方面有哪些规定?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第七条规定:“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事项,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每项商品的归类要素均有所不同,具体请参阅海关总署年度出版发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涉税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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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兰迪深圳主任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走私刑辩律师
当前律师
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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