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出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出境的原进口货物不予征收出口关税。
第五十九条 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