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在签订进境水果贸易合同或协议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进境水果检疫审批手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水果进境报关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向海关提供输出国或地区官方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正本),海关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检验检疫。
进境水果除需要取得《检疫许可证》外,还必须来自经输出国官方注册的果园、包装厂且果园和包装厂须经海关总署认可并在官方网站公布。准入名单和境外企业注册名单都可通过登录海关总署门户网站点击“总署概况”进入“动植物检疫司”页面后,在“企业信息”栏目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