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申请人),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向直属海关申请就其拟进出口的货物预先进行商品归类。申请人申请预归类的,应当填写并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申请表》。预归类申请应当向拟实际进出口货物所在地的直属海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