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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人指控自己参与走私,会不会导致自己最终被认定为走私?
发布时间:2024-08-29 23:50:45     浏览:154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几个月之前委托朋友帮我采购机械表,后来他帮我找到了一些货源。最近他跟我都被缉私警察叫去问话,然后被取保候审,说是涉及水客走私。这个朋友说是我让他去走私表的,但我从没跟他说过这话。请问他的口供会导致我被定罪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目前你的朋友作为同案人,其所作供述在证据证明力方面并没有最优先的效力。尤其在你的供述与你的朋友所作供述有明显区别,且两个同案人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故办案机关不可能仅以单一同案人的供述作为定案依据。

不过,倘若在采购机械表的整个案件中还存在其他同案人、且其供述与你的朋友的供述内容一致,或者案件本身存在其他客观证据能够与你的朋友供述内容相一致时,即满足《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所规定的的“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法官则会采纳你的朋友的供述。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陆怡坤/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 标签:
  • 共同犯罪
  •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陆怡坤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761
    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走私刑事辩护、涉案企业合规。
    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广东警官学院 管理学学士
    ·中国法学会会员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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