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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免税购物额度帮别人代购SK-Ⅱ也构成走私吗?
发布时间:2024-09-03 11:19:00     浏览:211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上个月在“全球精品”海南免税店用自己免税购物额度帮别人代购了SK-Ⅱ光蕴环采钻白精华露(双瓶装)等免税商品共计20多件,每件有几十元好处,请问这个是否也是套代购走私吗?海关缉私查到了会没收处罚吗?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规定:“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所述的行为,海关缉私认定属于用自己免税购物额度帮别人代购从中谋利的走私行为,海关会按《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但是这一认定与处罚在实践中有争议,主要争议在于处罚依据不足(对于此类行为在法律、行政法规层面没有相应规范及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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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兰迪深圳主任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走私刑辩律师
当前律师
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电话/微信: +8613902467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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