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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走私犯罪中老板自首等于员工自首?
发布时间:2024-09-19 14:14:39     浏览:177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姐姐的公司因为涉嫌走私溅射靶材被调查,她只是普通员工但也被关到看守所了,以前咨询的律师说缉私是到家里把她带走的,不能认定自首,但是现在有人说他们是单位犯罪,只要我姐的老板能认定自首,我姐也能跟着认定自首,请问这是真的吗?
兰迪海关部-谢婷婷: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在办理单位走私犯罪案件中,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首的,应当认定单位自首。认定单位自首后,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的单位负责的其他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视为自首,但对拒不交代主要犯罪事实或逃避法律追究的人员,不以自首论。

根据描述,在单位犯罪案件中,如果你姐姐的老板是此次涉嫌走私犯罪行为的决策者,是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那么其自首,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而单位自首的,你姐姐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即使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也可以视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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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谢婷婷/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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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民盟盟员。自2020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至今,跟随指导律师参与完成多起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案件的辩护,部分辩护案件取得无罪、不起诉或缓刑处理。致力于海关领域法律服务,专注于海关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边境贸易合规等法律服务。业绩代表(1)于某骗取贷款案:涉及贷款金额人民币7000余万元,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到不起诉处理。(2)王某敲诈勒索案:检察院指控的法定刑期刑为5年以上,经法院审理认定证据不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王某经羁押六百余日后被无罪释放,获得国家赔偿款40余万元。(3)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建议量刑3年有期徒刑,法院阶段为其争取到缓刑。(4)马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到法定刑量刑幅度内最低刑期,法院阶段减轻处罚,并终获缓刑。(5)关某开设赌场案:提出罪轻辩护思路,法院争取到判决刑期等于未决前羁押期限,“实报实销”,关某于判决送达之日被释放。(6)郭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出无罪辩护思路(7)黄某受贿、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案,就黄某被指控的失职的行为和事实,提出无罪辩护思路。(8)王某刑讯逼供案,提出无罪辩护思路。(9)曲某贪污、行贿、诈骗案:提出无罪辩护思路,法院认定罪名由贪污罪、行贿罪和诈骗罪,变更为行贿罪和诈骗罪,目前该案仍在办理中。(10)某企业涉嫌伪报目的国、伪报品名走私出口制冷剂,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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