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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名贵奢侈品回国,为什么如实申报也不能放行?
发布时间:2024-09-23 23:49:46     浏览:352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国外留学期间帮好几个国内的同学代购奢侈品,这些商品的价格我都如实告诉DHL了,海关拿到的面单也是真实的,但为什么他们不给我放行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的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按照上述公告,如果你邮寄的物品超过1000元限值,且是多件物品,那么则有可能被视为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范围,进而视其为货物,故无法以物品形式通过邮递渠道进境。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陆怡坤/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陆怡坤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761
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走私刑事辩护、涉案企业合规。
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广东警官学院 管理学学士
·中国法学会会员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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