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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要出口许可证和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10-17 18:00:00     浏览:361次
问题描述:
我公司出口几种稀有金属材料,如锆、铌等,是要办出口许可证的,但是同时又在两用物项和技术许可出口许可证范围,请问到底该办哪一个证呢,还是两个都要办理?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5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同时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内的,可免于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按规定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即可。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兰迪深圳主任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走私刑辩律师
当前律师
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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