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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货物的商品归类审核完毕前,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能否要求放行货物?
发布时间:2024-10-22 10:28:11     浏览:33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进口的的一批铝材,海关对货物的商品归类审核还没有结束,现在我司能否要求放行货物?
兰迪海关部-谢婷婷: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第十九条的规定,海关对货物的商品归类审核确定前,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要求放行货物的,应当按照海关事务担保的有关规定提供担保。国家对进出境货物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得办理担保放行。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谢婷婷/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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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民盟盟员。自2020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至今,跟随指导律师参与完成多起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案件的辩护,部分辩护案件取得无罪、不起诉或缓刑处理。致力于海关领域法律服务,专注于海关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边境贸易合规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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