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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活鸡到香港、澳门,需要什么资质条件?
发布时间:2024-10-22 19:05:00     浏览:41次
问题描述:
我司拟开展国内活鸡出口到香港、澳门地区,请问需要什么资质条件?怎么办理?
兰迪海关部-李炜:

《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海关对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饲养场(以下简称“饲养场”)实行注册登记管理。注册登记以饲养场为单位,一场一证,注册登记编号应专场专用。饲养场未经注册登记的,其饲养的食用陆生动物不得供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第七条规定,饲养场向所在地海关提出注册登记申请,提交饲养场注册登记申请表和饲养场平面图。饲养场所在地直属海关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和实地审查,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颁发饲养场注册登记证书;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注册登记条件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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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海关部成员:
李炜/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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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前上市公司品牌总监,中国律师资格,专注于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包括跨境代购、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进出口贸易合规、走私犯罪刑事辩护等,曾参与办理多起走私犯罪、海关行政处罚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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