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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精神药品能带出境吗?
发布时间:2024-10-29 19:06:21     浏览:101次
问题描述:
您好,我家人患有疾病,因治疗需要,出国旅游可以带少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吗?
兰迪海关部-李炜:

根据目前政策规定,对能够认定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参照对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执行。即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携带第二类精神药品出入境的,由海关根据自用、合理的原则放行。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携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的,由海关根据自用、合理的原则放行。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兰迪海关部成员:
李炜/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兰迪海关部成员
兰迪海关部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前上市公司品牌总监,中国律师资格,专注于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包括跨境代购、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进出口贸易合规、走私犯罪刑事辩护等,曾参与办理多起走私犯罪、海关行政处罚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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